1992由於台視偷拍造成女同志酒吧停業

1998華視夜間新聞偷拍,斗大標題"女同志酒吧,另類新樂園"

2004晚間三立新聞全程偷拍,撥出情侶在公園的親密行為,報導過程中採取強烈字眼


難道你們真的很想知道女同志出沒地點?

但是,偷拍真的是唯一的手法嗎?

探討這些新聞時,意外發現某篇文章

以下是個人評論....



你大聲吆赫著

自己打從出生就是如此高貴

不必像你口中所謂的狗奴

必須在大街宣示

我要人權等字眼



在一堆新台幣裡

你選了錢幣

因為他們閃亮

隨便一個口袋就能尋到

那你選的

是1元、5元、十元還是50元?



我們選擇紙幣

它並不閃亮

但不代表它齷齪、骯髒

雖然它沒有錢幣那麼容易發現



我們只是選擇不同而已

不是嗎?

那些字眼又是何必呢?

我們不曾傷害妳,為什麼你要傷害我們?

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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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dajustf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