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King stone 看了一本書

"一則必要的告解"

第一次翻閱那本書只是純粹被那引人遐想的封面吸引

而第二次才仔細閱讀書中的內容

對於書的前幾章,我真的對女主角產生憐憫心

但第三次打開那本書時,裡頭露股的描寫卻讓我有點不敢相信

覺得這不該被世人給予同情

覺得這只不過是描寫一個每天喀藥、喝酒、做愛的糜爛人生

最後我以有點噁心的心態闔上這本書


但我還是始終認為同性戀者不該被歧視

如果,這世界一開始就是女生跟女生結婚、男生跟男生結婚

那麼...異性戀應該就不能被世人所接受吧!!

今天把Love my life 看完了

老實說,今天看的感覺又不一樣了

多了些無奈的感觸

但又覺得,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做自己、喜歡自己所喜歡的,這樣的人生才是我要的

快樂、活在當下,這樣的人生會輕鬆多吧!!



我覺得自己的罪孽一天比一天更重了

想去教堂告解

但是,我真的有辦法踏進那神聖的地方嗎?

我現在對主來說,或許就跟"紅字"裡頭的女主角一樣吧!!

我知道有些事情還是該盡速解決才行

幸好今天早上待在家沒事做

這樣我心中僅存的羞恥才能被啟發

我才會打這段網誌

要不然,有一天,我真的會被那大膽淹沒

但是,老實說,我喜歡那大膽、刺激的感覺

至少,那樣真的很快樂


以前,常常看國中同學的網誌

每個人要的東西都不一樣

但那些與大部分的人的需求不同者,並不該被排擠、甚至成了大家口中的害群之馬

畢竟,這個世界是大家的

我也沒想過我會踏進這個圈子裏

這感覺好妙、好妙

原本,這還是我輔導室學習單中要寫的主題

只是現在我猶豫了

因為現在的我不同了

這樣的我去寫這樣的主題,會真的很沒公信力的感覺

但是草稿都已經打好了

有可能最後功課趕不完,我還是會繼續完成

該來的..總是要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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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dajustf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